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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为民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 (1)
    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为民主持会议并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 (3)
    一、党组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机关党的纪律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底线,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带头践行《条例》,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和实践者。
    二、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通过个人自学、支部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逐条细读研究,深刻理解把准内涵实质,切实抓好学习贯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机关纪委要配合驻机关纪检组认真履行党章党纪党规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巩固发展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
市人大常委会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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