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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开展2009年“春风”助学活动

根据福州市“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9年“春风”助学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市直机关工会工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机关工会结合实际,协助行政做好“春风”助学活动。
此次助学活动的对象为常年生活困难干部职工在学子女、因突发灾患导致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在学子女、生活困难的合同工(临时工)在学子女,助学范围为高中(含中职校)以上就学的学生。
通知要求各级机关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勤工俭学、结对助学、现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助学活动,帮助生活困难干部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建立“春风”助学活动档案,及时跟踪,提高助学效果,将助学活动纳入全年“春风”送温暖活动的整体规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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