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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建工作中须注意的三个问题

    工会组建要坚持建立单独的企业工会与建立企业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企业工会联合会的建立; 坚持提高企业建会率与提高职工入会率协调发展,更加注重企业建会率的提高;坚持提升企业建会数量与提升企业建会质量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提升企业建会的质量.
在全总提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要求后,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是风正帆张,破浪前行。然而,常识告诉人们,无论行船或是驾车,其速度愈快,愈要不断地校正方向,使之行驶在正确的轨道上,否则就可能出现“欲速则不达”的后果。那么,在不断推进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中,应把握哪些要领,防止哪些倾向?笔者认为,以下“三个坚持”、“三个更加”尤要予以关注并躬身实践。
坚持建立单独的企业工会与建立企业工会联合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企业工会联合会的建立
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有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建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也可以建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这既是法规,又是健全工会组织之必须,这里无须赘叙。问题是,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特别是非公小微企业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大企业越来越少,小企业则“铺天盖地”。据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国10人以下非公企业法人单位已达202.95万家,与10人以上非公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大体相当。小企业数量大,规模小,职工人数少且流动性大。这种状况对工会组建和维权带来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为破解这一工会时代性难题,基层创造了“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等富有生命力的宝贵经验。
“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的基石是建立企业工会联合会。所谓建立企业工会联合会,即通常以区域相近或地域相邻为纽带,几个企业工会或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企业工会自愿联合成为一个统一体开展活动。企业工会联合会可以承担起推动本区域、本行业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有利于解决小企业建会难的问题;可以承担起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工会开展活动,代行小企业工会难以承担的职责,有利于解决小企业工会维权难的问题。实践证明,区域性、行业性企业工会联合会可以大有作为。有必要强调的是,各级工会应当充分认识其组织创新的重大意义,按照全总《关于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规范组织,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其激活基层、带活基层的作用。
容易与建立企业工会联合会混淆的是建立联合基层工会。所谓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即按照《工会法》的规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2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当明确,由2个以上单位会员建立的联合基层工会,也是一个单独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其所属的各企业工会可以是一个工会分会或一个工会小组。小企业建立联合基层工会,最大的意义在于推动小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所以,推动小企业普遍建会,更加强调重视建立企业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就势在必行了。
坚持提高企业建会率与提高职工入会率协调发展,更加注重企业建会率的提高
之所以提出更加注重提高企业建会率,首先是由企业普遍建会的要求决定的,企业建会率的高低,标志着企业普遍建会的水平。据全总非公企业建会数据库显示:目前,全国非公企业法人单位415.66万家,建会企业法人单位309.47万家,建会率为74.5%,离企业普遍建会还有较大差距。更应当看到的是,企业建会是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据有关部门公布,截至2011年10月底,全国实有企业比上年度增长8.7%,仅私企就新增近50万家,建会工作滞后于企业增长的态势并未完全改变。此外,随着部分企业的消亡,这些企业工会已不复存在,尽管上级工会一再强调,统计建会数据一定要是“实有数”,而有的单位的统计数据中还未及时将其剔除。
只有企业普遍建立起工会组织,才能把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才能有效提高职工入会率。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建会率提高,职工入会率也就在其中了。有的地方职工入会率很高,但企业建会率却很低,应当很好反思,找找原因。这就是强调为什么企业建会率与职工入会率要协调发展,更加注重企业建会率提高的缘由所在。
坚持提高企业建会数量与提升企业建会质量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提升企业建会的质量
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这几年工会组建成绩很大,组建可以缓一缓,该抓抓企业工会发挥作用了。这种观点有失偏颇,不符合实际。正确的做法应是,一手抓工会组建,一手抓工会作用的发挥。还得“两手抓”。但鉴于部分企业工会发挥作用不到位的状况,应把发挥作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工会、工会机关各个部门共同努力来实现。把企业工会发挥不了作用统统归咎于哪一个部门或建会质量不高是片面的。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提高建会质量是基础。其切入点是要大力宣传工会,提高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知度,增强会员意识,不使其“被入会”。规范建会程序,特别是要扎实做好建立工会筹备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主席等工作。如福建工会要求“企业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做法,从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基础抓起,使企业职工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存在,循序渐进逐步提高企业工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这值得借鉴。要遵循会员的主体地位,要加强企业工会民主制度建设,落实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进一步密切工会与会员的联系。要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切实落实会员评议创建职工之家工作,建立会员评家报告制度、记录制度、整改制度和检查制度,把企业工会工作的评判权真正赋予会员和职工群众,使企业工会在自身努力和会员群众监督推动的“双轮驱动”下,真正建设成为名符其实的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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