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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公正司法 廉洁自律 巾帼不让须眉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是省级巾帼文明岗,现有干警、职工42人,其中女同志30人,占70%以上。近年来,民一庭始终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结合工作实际,创建并深化维护妇女、医患、维劳、维老、维军等司法品牌,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为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州市优秀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爱岗敬业   成绩斐然
  民一庭的女法官们,面对案件数量庞大、任务重时间紧的现实,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不怕苦、不怕累,顶住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压力,克服重重困难,办结了大量民商事案件。2018—2019年,女法官们审结案件3957件,占全庭办案数量的75%,连续两年结案率均保持在95%以上。她们充分发挥女性耐心细致的优势,和风细雨化纷争,谆谆劝导促和谐,不仅办案数量多,而且质量好。2018—2019年共调撤案件420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女助理和书记员们也不甘示弱,有条不紊地开展归档、文书上网、移送案件、提供便民服务等审判辅助工作,大大提高了团队审判质效。
   2018年—2019年,民一庭女同志5人次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18人次获得“办案红旗手”称号、4人次获得办案能手称号、4人次获得优秀法官助理称号, 2人次获得优秀书记员称号。医疗合议庭的吴一萍法官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评为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先进个人,维军合议庭的刘奕法官助理被省法院评为“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吴筱洲法官与江丽丽法官助理因连续三年工作表现优异被市委组织部授予三等功,贲丹丹法官助理获得全国法院第三十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及个人嘉奖。
热心公益   积极普法
    民一庭的干警和工作人员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织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服务奉献社会。女法官们深入大学,开展“构建和谐家庭—婚姻法审判实务 ”讲座、“拒绝家暴·共建平安家庭”等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讲析典型鲜活案例,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和宣传效果。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余秋萍副庭长前往小柳小学开展“送法进小学”活动,不仅带领小朋友门进行了宪法宣誓,还通过真实、浅显、生动的案例讲述,增强少年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他们分辨是非、防御不法侵害能力。为提高外来女工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女法官们开展了“外来女工春风行动”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外来女工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制宣传资料。
   每年,民一庭的女法官们都会前往女子监狱、女子戒毒所等,开展“送法进高墙”活动。她们耐心为女犯们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与前来咨询的女犯们谈心,帮助她们减轻思想负担,消除法律疑虑,更主动配合监狱改造;吴一萍副庭长还专门为女犯们作题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讲座,向她们普及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导她们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一庭开展的普法公益活动,让数万群众、学生从中受益,赢得社会民众广泛赞誉。
廉洁自律   司法为民
   民一庭巾帼文明岗中大部分人是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中,她们恪守党员义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持了一贯的清正廉洁,从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吴一萍、张敏等法官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称赞法官“匡扶正义”、“ 执法如山”、“司法为民”、“全心为民”等。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也时常收到当事人等感谢信和电话,称赞办事效率高,办事便民亲民。
    2020年,中院民一庭将继续发挥女性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优势,以创“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人才、一流的业绩”为目标,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做出不平凡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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