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双百"创建 部署

关于推进“双百”创建暨申报新一批“双百”创建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机关党组织:
    为深化落实“红色领航、机关先行”活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部署了 “双百”创建三年规划。两年来,市直各机关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涌现出了一批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的党员活动场所和党建品牌。截至目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已授牌了49个“优秀党建品牌”和44个“优秀党员活动场所”。
    今年是“双百”创建的深化年,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加大创建力度,认真对照“优秀党建品牌”的“五有”标准和“优秀党员活动场所”的“六有”标准(见附件1),不断总结新经验,提炼新模式,使“双百”创建成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自主工作平台。各党支部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全面开展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实施“双百”创建,具备条件的党支部可以申报“双百”创建,不断把“双百”创建引向深入。
    为激励市直机关党组织深入开展“双百”创建,拟近期开展市直机关第四批 “优秀党建品牌”、第三批 “优秀党员活动场所”申报工作。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双百”创建申报,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福州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申报表》、《福州市直机关优秀党员活动场所申报表》(见附件2、3),并于2018年11月22日前向工委组织部申报,
电子版同时发送fz83354449@163.com
    附件:1.“优秀党建品牌”的“五有”标准和“优秀党员活动场所”的“六有”标准
          2.《福州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申报表》
          3.《福州市直机关优秀党员活动场所申报表》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

优秀党建品牌的“五有”标准


    一是有品牌名称;
    二是有品牌形象标识(Logo);
    三是有品牌内涵;
    四是有品牌实践成果;
    五是有品牌远景规划。
优秀党员活动场所的“六有”标准

    一是有党员活动固定场所;
    二是有党旗、誓词、党员权利义务和党费收缴情况等;
    三是有一定的活动设施,包括党员电教设备(如投影仪、多媒体播放设备、笔记本电脑)、桌椅等;
    四是有一定数量的学习资料(主要包括: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学习材料以及机关党建资料);
    五是有开展活动的计划及记录资料(主要包括: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以及有关党建工作的文件资料);
    六是有荣誉栏(用于摆放党组织和党员所获得的表彰奖励等荣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