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委委员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从五个方面加强工委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带头讲政治,坚决践行做到“两个维护”
1.坚定维护核心。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属性、政治功能,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确保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论述和探索实践,践行习近平机关党建思想,用好《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等生动教材,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新思想,做新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制度,推广一批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经验做法。办好市直机关干部夜校、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文选》等载体,打造各具特色的学习品牌。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工委委员每年到联系点党支部或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讲党课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委委员必须牢记“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对纪律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坚决制止、严肃处理。要强化自我约束,特别要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贯穿到干部考察、年度考核、谈心谈话各环节。
二、带头真抓实干,着力提升领导机关党建的能力和水平
4.强化党建引领。围绕中心任务,强化党建引领项目建设,坚持“项目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覆盖到哪里”,搭建“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等比学赶超平台,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项目建设中担当作为。强化党建引领城市治理,深化近邻党建工作,持续运用好“党建超市平台”,推动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党建互联互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落实进社区、小区“双报到双融入”制度。
5.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升制度执行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都严格按照规定的议事程序,由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合理确定班子职责权限,保证班子成员既能独立开展工作,又能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工委委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坚决执行、紧盯落实,做到议而决、决而行、行而实。
6.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福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开展“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建设新福州、机关走前头”主题实践、市直机关服务中心“十百千万”等活动,选树宣传一批干实事、敢担当的先进典型,组织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比学赶超、争创佳绩。
三、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落实
7.从严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三级联述联评”“三单制”“三项考核”党建责任传导体系落实,抓好《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
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在党内通报。工委委员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向市委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工委委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严格执行《福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动态分析制度,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加强福州机关党建网站和“福州机关”微信公众号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9.着力破解“灯下黑”等突出问题。结合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发现和市委领导点评的机关党建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市直机关“灯下黑”问题具体表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扎实开展“灯下黑”问题整治。把解决“灯下黑”问题纳入机关党建考评检查、“三级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
四、带头凝心聚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10.落实落细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工委委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工委机关第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工委委员要作出深刻的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到谈话函询等要说明情况,存在错误的要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要作出整改表态。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工委委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工委委员与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11.切实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倍加珍惜、精诚维护班子团结,做到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工委委员直接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在班子内容形成既激发个人又依靠集体、既信任鼓励又批评监督、既包容失误又及时纠错、既团结协作又不违原则的良好政治生态。
12.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力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机关党建“遍访问计”活动,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对策。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推进“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集中提升专项行动,改进文风会风,规范检查考核,实实在在为基层减负。
五、带头廉洁自律,树立清正廉明良好形象
1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始终心存敬畏,做到远离底线、不越红线。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带头营造良好家风,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管理,净化朋友圈、生活圈,自觉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14.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对新入职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开展任前廉政教育和任职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加强工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部(室)业务工作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
15.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