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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应用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17〕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拟开展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库的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

现对调整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库事项进行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代理机构资质

1.具有相关招标代理资质,并已归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全省统一登记代理机构库(附上截图证明并盖章),公司注册地点在福州市区内有固定主营业场所,交通条件便利;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chengxinwenhua/chengxindajiata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7日。

三、报名提交材料(需为盖上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以发送到邮箱时间为准,不需要纸质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招标代理业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资格证明;

4.在福州市区内(马尾区、长乐区除外)有固定评审场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服务承诺书;

6.与本次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资质认定  

1.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委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量不足15家的,优先予以入库。不足的部分通过二次发布公告予以补足。

2.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委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量超过15家,但不超过20家的,全部予以入库。

3.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委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量超过20家,由我委从中随机抽取20家予以入库。

入选采购代理机构库的代理机构名单,将另行公告,未入选的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风华   联系电话:0591-83327662,

材料报送邮箱:1563357474@qq.com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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