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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建引领强活力 对标先进创模范

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工作思路,深入培育“党建引领结对子、业务共进走前列”特色品牌,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先后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争做对党忠诚模范。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将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创建计划,专题听取推进、落实情况。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两级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季度考评等制度。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月度学习重点督促,创办新时代检察干警论坛、青年干警读书会,组织经典诵读等系列活动,持续落实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守好意识形态阵地。落实意识形态通报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建立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实时把握思想脉搏。2021年来,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20多场,红色观影20余场。

二是建强基层堡垒,争做全面进步模范。建强抓实支部建设。实行党组织与办案组织对接融合,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担任。完善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责任体系,建立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实施评星定级等系列活动,夯实党建基层基础。实施党员创优工程。制定出台《新时代检察工作创先争优10条规定》,开展“五星示范、先锋引领”“双徽闪亮、提升公信力亲和力”活动,创设党员先锋岗,选树“十佳检察干警”“学先进当先进”活动,挖掘办案一线鲜活典型,涌现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等。深入开展结对共建。组织16个党支部分别与省检察院、市直部门、基层检察院、银行、企业、村居等30个单位基层党组织联盟共建。探索“党建+”模式,将党建元素融入群团建设、近邻党建、文明创建、双联双扶等工作,有效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以更好姿态投入检察业务工作中。

三是服务中心大局,争做担当作为模范。践行依法能动履职。制定出台服务保障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20条检察举措、做大做优做强省会20条意见及146条工作指引,得到省委、市委及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确定100家民营企业作为两级院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在福州法务区、自贸区、“两国双园”元洪园区设立检察服务窗口,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着力守护社会公益。筹建“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法治教育基地,通过与相关单位在党建方面加强合作,推进“福州古厝”、“两江四岸”水源地、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等保护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争做提质增效模范。抓实宗旨意识淬炼。实施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德艺传承·扶育英才”高级检察官传帮带,将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融入业务素质提高和检察监督能力建设中,实现党员思想教育与业务本领提升有机结合常态化。2021年以来共有69个集体和74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注重为民解难办实。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认领5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做实做细“为民办实事”186项。抽调党员干警组建办案团队,依法能动履职,上半年有34项主要业务指标居全省检察机关前三位,其中18项居首位。实施检察民心工程。建成面向全市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今年来接待来信来访1290,化解信访积案5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51万元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以福州三中作为党建引领依法治校实践地,2021年来开展检察官教师“双师”法治教育课堂583场,受众67.5万人。

五是从严治党治检,争做公正廉洁模范。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深入开展政治、警示、英模教育,查改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顽瘴痼疾问题50个。将党章党规党纪列为必修,实行纪检委员上廉政微党课,在党建微信群加强随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健全日常监督机制。联合驻院纪检监察组深化节假日廉洁纪律督查,每半年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一家两制”及检察官任职回避禁业禁止规定,从严从实填报“三个规定”,增强廉洁从检自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关口前移,突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以案促改、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巡察整改“回头看”、系统内政治督察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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