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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所属党组织的分类指导,探索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及共性问题,不断提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日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建立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

建立市直机关垂管单位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和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具体在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垂管单位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党组织关系直接隶属工委的市级垂管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党组织关系直接隶属工委和部分党员数较多但未直接隶属工委的市级事业单位;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党组织关系直接隶属工委的国有企业,以及部分两新组织行业党委下属党员数较多的非公有制企业。

二、主要职责
  (一)理论联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决策、会议精神及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二)活动联办。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用好优质资源,创新活动形式载体,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联合开展多形式的党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三)问题共商。围绕同类型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协商探讨,研究工作对策。

(四)资源共享。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形成渠道畅通的党建工作信息网络,形成共同发力的工作局面。总结、宣传和推广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工作规律,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共同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五)工作共促。指导推动同类型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帮助其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提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督促、检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联席会议由工委委员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工委机关干部担任联络员。党建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联系各自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对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推动联席会议工作长期坚持、取得实效。联络员负责具体事项的安排落实。

(二)广泛联系,互动交流。联席会议召集人要积极承担起职责,科学安排,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研讨、课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联席会议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可采取轮流当值或联合当值的方式承办各类活动。各成员单位要互相学习借鉴,相互支持配合,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三)严肃纪律,推动落实。联席会议开展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要求。要善于从基层的实践和创造中汲取养分,热心为基层党组织排忧解难,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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