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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推动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日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就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提出7大项22小项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

  (一)健全完善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落实。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中的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社科理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对外宣传和网络传播等单位,设立党委的单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有条件的科研院所探索完善党组织领导的院(所)长负责制。不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事业单位,一般参照部门内设机构管理,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二)充分发挥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要求,统一领导本单位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问题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健全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各自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党委会议研究和决定单位重大问题,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人可以列席党委会议。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的党支部(党总支),可以参照党委职责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三)充分发挥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要充分酝酿、沟通协调,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党组织要积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事项顺利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对于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和重要业务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应当把好政治关。围绕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积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行政领导人要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支持党组织工作,紧紧依靠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做好单位各项工作。

  (四)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事业单位章程。制定章程的事业单位,应当在章程中用专章专款明确党的领导、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单位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和责任边界。没有制定章程的,应当通过制定或者修订政事权限清单、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等形式明确有关要求。

  二、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五)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自觉克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自我约束,坚决纠正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加强对党忠诚教育,用好福州本地红色资源,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过“红色生日”等政治仪式,传承红色基因和本单位的光荣历史、优良传统,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六)强化政治引领。基层党组织要增强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单位职责任务,找准党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和保障中心任务完成。注重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坚持党建带群建,强化群团组织政治功能,团结引导职工、青年、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注重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推动党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相互提醒、相互帮助。基层党组织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有关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负责。

  三、深化理论武装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市委学习贯彻新思想长效机制,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特别是对福建福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本部门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领学领学促学作用,抓紧抓实党支部学习,持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建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青年读书活动、选树青年学习标兵

  (九)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一系列重要理念、重要实践,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改革发展问题的思路举措和破解工作难题的具体办法。创新学习方式,鼓励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其他领域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探索“互联网+学习”模式,发挥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本部门公众号等平台作用。用好微党课、微故事等,增强学习实效。

  (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所属网站、刊物、“两微一端”、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有效防控意识形态风险。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动态分析制度,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规范工作时间内外、线上线下言行。

  四、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十一)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制度要求,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对不符合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调整。严格执行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制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未经批准不得延期或者提前换届。持续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注重探索创新,积极推动智慧党建创新赋能。

  (十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积极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机制。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学科带头人、青年岗位能手中发展党员。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单位职责任务,找准党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新闻宣传单位党组织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中等职业院校等学校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社科理论单位党组织要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公立医院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文化单位党组织要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其他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十四)持续深化纠“四风”。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保持精文减会的刚性约束,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大力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传统,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推动改进作风,优化工作程序,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不得违规收费,防止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十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建立干部提拔晋升、新录用干部入职、干部轮岗交流等廉政谈话机制。

  (十六)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做好问题线索处置。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确保依法秉公廉洁用权。

  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十七)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一般应当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由同一人担任的,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兼任行政副职,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兼任行政职务或者负责具体行政工作。设立党委的单位一般应当设立纪委,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纪委书记。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出缺,应在6个月内补齐。党组织换届时,上级党委审核换届工作方案,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上级党委对新一届党组织组成人选进行考察,选举结果由上级党委批复。

  (十八)加强党务工作力量。技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应配备专职书记。干部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其党组织可配备专职书记或1名专职副书记。设立党委的应当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要注重从有发展潜力、年轻有为的业务干部中培养选拔党务工作人员。

  (十九)完善培养激励机制。要建立基层党组织委员履职培训制度,新任职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在半年内完成岗位任职培训,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坚持把党务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职工的重要平台,加大党务干部与其他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同级行政管理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落实相关待遇,探索建立保障激励机制。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工作业绩、研究成果可以作为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相应职称或晋升上一级岗位。考核考察党员行政负责人时,既要看业务工作情况,也要看党建工作情况。注重选拔使用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职工。

  七、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工作的领导,把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党建责任清单,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机关党委要统筹谋划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机关纪委要担当作为,依纪依规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切实推动本单位党建任务落地见效。对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部门党组(党委)应当将其党建工作纳入统一部署,以机关带系统,由部门机关党委或者相关机构协同所在地党组织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场所保障等工作。

  (二十一)改进述职评议考核。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考评内容纳入本单位综合绩效目标一并管理,推动党建和业务联动式评价,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重视党建工作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

  (二十二)加强党建工作保障。要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党建工作经费应当列入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使用管理参照《福州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榕财行[2019]24号)执行,保障党组织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对于党建工作经费较为紧张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党费留存、返还比例。强化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和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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