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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福州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则》

日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福州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这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福州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制度,是市直机关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又一制度性成果,是加强和规范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指导性党内法规,对于推进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近年来一系列法规制度出台施行,机关纪检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去年11月,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福州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第一个专门对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制度。《意见》从聚焦主责主业、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建强干部队伍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提出明确要求。此次制定的《规则》,贯彻和承接有关党内法规要求,进一步对机关纪委的性质定位、领导体制、产生运行、职责任务、工作程序等作出全面规范,为机关纪委履职提供了基本遵循。

《规则》的一大亮点就是理顺了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的关系。此外,《规则》还规范了机关纪委内部运行和自身建设有关事项,规范了机关纪委的履职范围和方式,全流程规范了工作程序、审批权限、标准要求等,机关纪委“干什么”“怎么干”更加明确规范。

市直机关地位特殊、岗位关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多,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机关纪委监督任务非常繁重。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要积极行动起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健全工作机构、配强人员力量,促进机关纪委更好履职尽责。机关纪委要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政治监督、深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从严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自身建设,当好全市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的“纪律部队”,推动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为此,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把学习贯彻《规则》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福州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学习、宣传解读、专题培训等方式,确保市直机关全体纪检干部掌握《规则》内容,了解《规则》精神。

市国动办机关党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都按照要求第一时间组织本单位机关纪检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一些单位还将《规则》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纪检干部们纷纷表示,要认真领会《规则》精神,强化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真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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