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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直属机关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在市直机关营造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掀起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的热潮,决定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读书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5月22日(为期一个月)
    二、活动主题
    作学习表率,促福州先行
    三、活动内容
    1、举办市直机关“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
    2、定期推荐阅读书目。通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资料》,定期向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推荐包含理论类、励志类、文史类、科学类、心理类、健康类和礼仪类的书目;
    3、举办“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邀请党建专家为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辅导;
    4、举办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省直机关“两研会”会长江祥钦主讲;
    5、举行读书演讲竞赛。由市直机关团工委承办,以“我与一本书”为主题,在市直机关开展读书演讲竞赛活动;
    6、举办读书征文评选活动。由《福州机关》、福州机关党建网举办“我与一本书”读书征文评选活动。征文内容为读一本书的点滴体会,或对一本书的生动解读、与一本书的不解之缘、写一本书的酸甜苦辣,以及一本书对自己成长成才的影响等。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落实到位。要把开展“读书月”活动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市直机关工委和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读书活动。机关工、青、妇组织要有效配合、协同抓好本单位“读书月”活动的开展。
    2、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荐书、带头读书、带头用书,带头参加“读书月”各项活动,引导带动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读书活动,形成人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局面。
    3、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员干部喜闻乐见、丰富多彩、富有时代气息的读书活动,防止“走过场”。要通过“读书月”活动,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提炼核心价值,培育机关精神,形成读书学习的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墙报、专栏、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读书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宣传“读书月”活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增强“读书月”活动的吸引力,扩大“读书月”活动的影响面。有关活动开展的情况请及时报送工委宣传部。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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