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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活动的通知榕直工委〔2012〕25号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有效推进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品牌,大力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榕委办发〔2010〕4 号)及福州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制定的《福州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试行)》(榕委学〔2011〕2号)精神,经工委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建设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立足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增强机关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目标,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完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成效,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加快推进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能力保证。
二、建设标准
认真落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榕直工委〔2010〕27号),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示范点建设纳入市直机关党建品牌建设范畴,倡导百花齐放、自主创建,要求在实、真、先、鲜上下功夫,要求自成体系、言之有物、引领示范、突出特色、打造精品,达到以下“五好”标准:
1、组织领导好。各机关党组织切实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总体工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位,有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部署,精心组织,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真抓实干。同时要发动、指导工青妇组织开展建设学习型群团组织活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班子带头好。领导班子成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进取精神,起好带头示范作用,成为崇尚学习、持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落实工作的基本途径,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3、载体建设好。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严格规范管理,增强学习效果;加强和改进专题调研,形成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加强和改进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方式,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运用学习讲坛、读书月、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加强网络课堂建设,充分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打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新平台,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并形成本系统、本单位的品牌。
    4、制度保障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学习机制;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建立科学的述学、考学、评学、奖学机制;学习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学习条件进一步改善。
5、学习效果好。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进一步提高,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树立良好的党组织和党员形象,民主测评满意度高;积极运用学习成果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单位建设发展问题,注重抓转化,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三、创建对象
市直各系统党委、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及其所属基层党组织。
四、评定工作
1、自评申报。市直各单位(系统)党组织按照上述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五好”标准,总结汇总近年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情况,开展自我检查和评定;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扎实、载体鲜明、内容丰富、特点突出,填报《福州市直机关党建品牌申报表(学习型党组织)》(附后),于3月20日前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2、组织考核。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考评工作,考评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为主。
3、审批授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若干个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并进行授牌表彰,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市直机关工委将适时对示范点进行调整,凡由于工作滑坡或出现问题的将予以摘牌。
五、具体要求
1、要加强领导。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它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建立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2、要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及部门中心工作,把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的决策力和执行力,为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3、要努力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扬开拓创新精神,结合实际,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拓展学习的内容、渠道,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提高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水平。
“示范点”列入市直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内容,各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做好自评和申报工作。
附:福州市直机关党建品牌申报表(学习型党组织)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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