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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榕直工委明电〔2012〕10号)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直属机关党组织,市直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是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启动之年。为了进一步增强市直机关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推动服务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近期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把“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作为喜迎十八大和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唱、传唱,活跃机关文化生活,积极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氛围。并以“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传承美德,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从我做起”、“节能环保我先行”等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低碳新生活,组织开展“全民节约、共同行动”节约资源活动,推进“生态”福州建设。
二、继续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迎接十八大和第八届城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持续深化“爱我有福之州”、“做文明有礼的福州人”、“公共文明好习惯”等道德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场合及社会生活中做到讲文明、懂礼貌、讲公德、守秩序,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树立“文明福州持续文明”的良好形象。继续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单位要按照城区交通文明宣传和交通秩序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以及工委“文明交通从机关做起”的倡议,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机关干部职工受教育率达100%、知晓率达90%。同时把机关干部职工交通行为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并列入各单位文明单位考评内容,推进公共道德养成。
 三、大力推进机关道德讲坛建设。继续开展向“双百”人物和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坚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不断发掘培育身边新典型,继续以报告会、座谈会、道德模范事迹巡讲等形式,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并结合读书活动开设经典诵读、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的道德讲坛,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示范带动作用。市直各单位和各级文明单位要做到普遍开设,定期宣讲,实现讲坛常态化运作。同时要认真按照榕委文明〔2012〕28号文件对宣讲内容、组织形式、宣讲队伍、环境布置等的具体要求,规范推进机关道德讲坛建设。
四、持续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各单位要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制定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方案,把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和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配合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交通整治,突出抓好文明交通、市容卫生劝导等志愿服务。深化开展“三关爱”、“春风行动”、“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行动,营造平等互助、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继续开展乡风文明结对,以“我们的节日”、“三下乡”活动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推动先进文化进基层。同时积极参与五星志愿者和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组织网上展示、志愿服务与社会管理创新论坛活动,组织开展志愿者心得征集活动,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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