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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机关党组织: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切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推动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原则
1、党内平等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民主评议,带头撰写党员民主评议材料,带头在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2、实事求是原则。在民主评议的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既不降低党员标准,也不提空泛的要求。
3、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
三、评议内容
1、学习方面。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是否主动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是否勤奋学习业务、科技文化、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及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2、工作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科学发展谋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关键时刻冲在前、创先争优走在前;是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3、作风方面。是否认真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内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参加“三结对三服务”等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遵纪守法方面。是否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俭节约、廉洁从政。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和特点确定民主评议具体内容,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收到实效。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12年12月中旬开始,2013年1月中旬结束。各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以及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表彰处理四个阶段。
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广大党员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进行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标准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明确标准,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自评材料,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明确努力方向。
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党员,要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教育帮助。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党员提出具体评议意见。评议的档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表彰处理阶段:党组织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评议工作。要认真讨论研究,作出具体部署,及时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基层党组织要事先了解党员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保证质量。
每个党员要认真填写《福州市直机关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由支部存档;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机关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并于2013年1月25日前报工委组织部。
附件1:福州市直机关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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