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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福州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的通知(榕直工委〔2013〕11号)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3年福州市直机关
党的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
    现将《2013年福州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5日 
2013年福州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
2013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全面实施“五大工程”和“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突出党建品牌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建在各项工作中的引领、表率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1.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学习培训班和系列讲座,深入开展“百个机关、百场宣讲、百堂党课”宣讲工程,建立十八大精神学习解读电教片库等,全面推进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级机关党组织要认真按照市委部署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同志调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领导干部上主题党课、举办专题讲座、学习辅导班、主题实践活动等措施,采取“紧扣主题、分层实施、联系实际、强化落实、加强监督”等手段,提高学习效果,做到学用结合,切实把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以十八大精神指导推进机关各项工作。
2.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通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党员日常学习、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党章,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遵守党的原则和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树立党章权威,把党章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结合十八大精神学习,适时组织开展以学习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的“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知识竞赛,并对各级机关党组织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推进贯彻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总结培育、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联系点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组织开展以“学习十八大、读书创佳绩”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素养。继续做好学习指导服务工作,编印市直机关党员《学习文选》,不断充实市直机关理论学习师资库、电教片库,拓宽延伸理论学习宣传阵地。
4.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央《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作为2013年机关党员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创新培训途径,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分层次、宽领域、全范围地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全面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水平。推进各级机关党组织结合实际,通过党课教育、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
二、创新基层党建,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5.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开展中央《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的学习培训工作,成立若干课题组,由工委领导带头深入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进行宣讲,推动各级机关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实施细则》,促进以市委《实施细则》为指导推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创先争优六项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推广践行“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健全完善各项体制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上半年前实现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1263”机制,全年全面展开“五大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6.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总结表彰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紧扣中心工作,紧跟形势发展,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完善创建评价体系、改进创建考评办法,围绕“六好”目标要求,在市直各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认真、科学地组织好第六届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结合纪念建党92周年进行总结表彰,营造机关党的建设的浓厚氛围。精心谋划、研究部署第七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继续规范做好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推进提升机关各项工作和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7.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继续围绕服务大局、创新创业、作风效能、党建规范等方面,以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化推进“一单位(系统)一品牌”活动,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十佳党建品牌”评选活动,推进宣传推广品牌典型,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的辐射力和创新力,形成党建品牌效应,推动业务工作拓展和队伍素质提升。扎实推进机关党建“五大工程”建设,继续通过实施“书香工程”、“道德工程”、“廉洁工程”、“效能工程”、“团队工程”,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内合力和向心力。
8.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五个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做好换届选举、队伍建设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严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审批和转正等环节,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适度控制党员发展规模,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9.做好服务党员和关爱帮扶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党员服务、管理、教育等工作,培育机关党员干部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健全落实党内关怀帮扶、谈心交心、走访慰问等工作机制,推动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关爱互助活动(含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红十字关爱救助、党内关爱帮扶活动)面上展开并落实到位。
三、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推进服务福州科学发展
10.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党的纯洁性等主题教育,继续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持续深化“三结对三服务”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服务”、“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和“走基层、转作风、办实事”等主题活动,更好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推进建设服务型机关基层党组织。
11.改进提升机关作风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大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之风,推进机关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大力弘扬“3820”工程的战略精髓和宝贵经验,积极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化“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加大正面引导,推进打造优质软环境。继续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市直机关执行“六个不准”情况明察暗访、“五大战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等,着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民风。
四、贯彻落实党规党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12.加强党风廉政与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突出从严治党,重在教育,强化监督,把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党风党纪、从政道德等教育与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融为一体,注重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精心制定市直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全面推进市直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落实防控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优化软环境的建设和督查力度,推进干部清正、政治清明。
13.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增强协办案件工作意识,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认真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丰富机关文化生活,推进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1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学习弘扬福建精神和福州城市精神,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培育和倡导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提炼和锻造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色、单位特点的机关精神,加强机关伦理建设。持续推进机关“道德讲堂”建设,挖掘“身边好人”,宣传道德模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15.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围绕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健全壮大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结合学雷锋、“三关爱”、“创三优”等主题开展环境卫生、交通引导、无偿献血、植树绿化、慈善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餐桌行动”等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积极推进省市共建工作,持续开展结对共建文明社区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机关文化建设,推动“平安机关(单位)”、和谐机关和机关法制宣传工作,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维稳意识、平安意识和法制意识。
16.加强推进群团组织建设。支持机关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积极协调,进一步理顺市直机关工青妇组织关系,创新组织设置,扩大基层群团组织覆盖面。深入开展“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构建文明和谐机关。持续开展“迎城运会,促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全民健身行动,在机关推广普及工间操,充分利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之家组织开展读书、讲座、健身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继续加强对市直各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党务干部履职水平
17.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健全落实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任前考察、任中培训、年终书面述职制度和机关党组织书记任前谈话制度,选任机关党性强、素质高、懂业务、会工作、有事业心、有培养前途的党员干部担任机关专职副书记,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激励党务干部自觉自信、建功立业,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培训,重点培训新任专职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举办若干期党务干部、群团干部等类别培训班,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异地培训班,拓宽视野、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切实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强化党务干部的培养使用,建立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向市委年度推荐优秀党务干部制度,促进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交流使用和成长进步。
18.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做好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福州市分会、市党建研究会市直机关分会换届工作,更好地发挥两个分会作用,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探索机关党建规律,推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等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推进党建研究成果转化。进一步推进《福州机关党建信息》、《福州机关》内刊和《福州机关党建网》等宣传阵地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和展示福州机关党的工作成效和形象。
19.提升工委自身履职效能。加强工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围绕发展大局,健全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持续通过举办工委机关读书月、学习研讨班以及机关党建“大调研、大走访、大服务”等活动,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引导工委机关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深入基层、转变作风,打造一支精强的党务干部队伍。召开第25次市、县(市)区机关工委书记联席会议和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联创”会议,组织安排异地学习考察交流活动,加强沟通、拓宽视野、着力创新,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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