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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福州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关爱互助活动工作小组及其相关管理小组、经审小组和医疗互助活动工作室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关心机关干部职工的各项工作,促进机关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加强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关爱互助工作,推进机关内部关爱互助活动全面开展和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市直机关互助活动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保证互助金安全和全部用于干部职工,经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同意,成立福州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关爱互助活动工作组及相关工作、管理机构,统筹市直机关开展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困难党员党内帮扶和爱心关爱救助的有关工作。
一、福州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关爱互助活动工作组
组  长:王聪
副组长:陈一飞、林敏
工作组成员:林香平、孔繁啟、曲鲁闽、袁苏欣、郑慧敏、胡树林、林世荣、郑慧中、唐振芬、丁贤明、黄巧彦。
工作组下设相关小组:
(一)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小组
组长:陈一飞
组员:林香平、孔繁啟、曲鲁闽、袁苏欣、郑慧敏、唐振芬。
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小组下设:
1、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经费监督审查小组
组长:唐振芬
成员:王闽华、赵善才、王敏、陈兰英。
2、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室
主任:唐振芬
工作人员:王诵朝、李颖、李兴春
(二)福州市直机关困难党员党内帮扶活动管理小组
组长:林敏
成员:林世荣、何晓峰
(三)福州市直机关爱心关爱救助活动管理小组
组长:郑慧中
成员:张洪新、翁石禹、郭久霖、谢颖
二、工作职责
(一)福州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关爱互助活动工作组
1、制定和修改市直机关关爱互助活动的相关制度规定;
2、审议市直机关关爱互助及其各管理小组的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与市直机关关爱互助工作有关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和修改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
2、审议、批准医疗互助活动经费监督审查小组和工作室的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对医疗互助金、补助金(慰问金)标准的调整;
4、讨论决定医疗互助活动的其它重要事项。
下设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经费监督审查小组职责
1、对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2、监督审查医疗互助活动经费收支情况;
3、监督医疗互助活动经费的规范运作;
4、提出改进和完善医疗互助活动的意见、建议;
5、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小组授予的其它职权。
下设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室职责:
1、对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2、组织进行医疗互助活动的日常工作;
3、会同财务部门负责互助金的集中、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4、负责互助金(慰问金)的初审;
5、对互助金、补助金(慰问金)标准提出调整建议;
6、完成福州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福州市直机关困难党员党内帮扶活动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和修改市直机关困难党员党内帮扶活动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
2、审议、批准市直机关困难党员党内帮扶活动的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市直机关困难党员党内帮扶活动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福州市直机关爱心关爱救助活动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和修改市直机关爱心关爱救助活动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
2、审议、批准市直机关爱心关爱救助活动的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市直机关爱心关爱救助活动的其它重要事项。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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