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直属机关党组织,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
为进一步推动“1263”机关党建机制(以下简称“1263”机制)贯彻实施,确保今年“七一”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根据市委第19次常委会要求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榕直工委〔2012〕8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省直工委《关于开展“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闽委工组〔2013〕68号)要求,现对推进“1263”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查促,各单位自查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否制定“1263”机制实施细则。是否对照“1263”机制《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尤其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推进“1263”机制的工作方案,并在7月1日前制定出台单位贯彻落实“1263”机制实施细则。
二、是否广泛宣传“1263”机制。是否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实施细则》,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知晓率,全面理解把握“1263”机制的内涵和要求,做到统一思想、增强共识;是否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专栏、信息简报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促进人人知晓、积极参与。
三、是否制定配套规章制度。是否与贯彻落实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结合起来,围绕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具体配套制度,做到相关制度汇编成册,重要制度上墙,形成“1263”机制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四、是否推进工作重点落实。 是否紧紧围绕实现机关党建走前头“一个目标”开展工作;机关党的各项工作是否促进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是否抓好“一岗双责”、促进履职、思想作风、党内监督、文明和谐、基层组织“六个重点”;是否开展了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活动为主要内容的 “三级联创”活动。
五、是否认真培树“1263”机制典型和“1263”机制品牌。是否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推进会以及开展工作调研等形式,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建设“1263”机制示范点,发挥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深化“1263”机制实施。是否努力把示范点建设成为“1263”机制品牌点,争创“十佳党建品牌”,用品牌标准推动机制运行,用品牌效应拓展机制作为空间。
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对照重点内容逐一自查,对实施“1263”机制组织“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针对推进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落实“1263”机制要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务实、资料翔实。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对本地区贯彻落实“1263”机制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应认真填报《市直机关党建单项工作考核表(2013年第001项--“1263”机制落实情况)》。《考核表》和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的督查报告应于7月5日前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工委将结合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中共福州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