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直文明〔2014〕2号
市直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系统党委、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
《市直机关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工委委员会和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31日
2014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为重点,以“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为抓手,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为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一、着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文明素质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学习省委九届十次、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上来。
2.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保持良好道德情操,着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大力开展学习“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努力做促进改革、依法履职、勤政廉洁的人民公仆。
3.持续推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深化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开设“福州市直机关大讲坛”、开展机关读书月活动,将读书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和干部职工实际情况,采取专家授课、座谈交流、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水平。
4.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系列教育活动。围绕全市开展的“争当文明市民”活动,在机关广泛开展“文明市民,机关带头”系列活动,以“迎接青运会,文明我先行”、“守交规,我垂范”、“文明餐桌行动”、“机关带头禁烟控烟”等为主题,依托党组织生活会、道德讲堂等各类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文明好习惯”宣传教育活动,在市直机关大力倡导文明之风,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深化道德引领,持续推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5.推进诚信进机关、法律进机关活动。要围绕“诚信福州”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观念,使“诚信做人、诚信做事”成为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化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机关法制学习教育,带头学习法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宪法和法律意识。
二、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6.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力度。适时召开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 动员市直各单位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认真按照市委的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和使命感,在巩固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深化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以扎实有效的作为抓好各项工作。汇编《福州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竞答题》,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知识竞答活动,推动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了解创建常识,积极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7.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结合开展“春暖榕城,守望相助”学雷锋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三结对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市直单位与驻地社区、结对社区文明共建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机关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带头做“好市民”,带头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文明创建活动,带动家庭文明,推动社区文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拓展“万名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了解群众所需所盼,积极为社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继续组织开展“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创三优(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志愿服务、“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活动以及其他公益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注册成为志愿者,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8.积极对接开展省市共建、社区共建活动。市直各单位要积极与省直对口单位做好对接工作,进一步深化省市共建“文明社区共建、文明交通共建、文明窗口共建、优美环境共建、志愿服务共建、道德教育共建”“六大共建”工作。要主动对接驻地社区、结对社区,积极推进文明社区共建共创活动,推动小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安全设施整治和改造,扶持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建设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和谐社区、绿色社区,提升社区文明水平。
三、围绕和谐文明机关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9.全面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切实把文明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迎接文明单位三年总评工作。开展市直机关第八届(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考评,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10.着力深化机关和谐文化建设。推动平安单位、平安机关建设。发挥干部职工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以纪念建国65周年等为契机,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以及演讲、书画、征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机关文化氛围。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拗九节”福州特色节日,广泛开展节日民俗、上网过节、中华经典诵读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举办市直机关第四届运动会,倡导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
抄送: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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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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