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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福建省家庭文化艺术节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
为广泛动员广大家庭和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将福建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福建省家庭文化艺术节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因地制宜开展反映家庭和谐文化建设、形式多样的活动,并按任务分工收集、整理活动资料(多者不限),于9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和影像、图片资料上报市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市妇联宣传部  林莉  黄如岚
联系电话:87601847
电子邮箱:sflccb@163.com
附件:1.关于转发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福建省家庭文化艺术节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 各地各单位开展家庭文化艺术活动任务分工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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