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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目前,社会上用血需求不断攀升,血液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多一个人献血,就可以多挽救一条垂危的生命!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参加无偿献血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是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行动。在建党94周年来临之际,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继续与福建省献血工作办公室联合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市直机关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光荣而神圣的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关爱社会、关爱他人,为党旗增光添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为党旗添光彩。
二、参加对象:市直单位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的干部职工。多次献血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动员: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争取报名献血的干部职工人数达到单位总人数的20%以上;成功献血人次达到单位总人数的10%以上(含单位干部职工平时到市区街头献血点献血人次)。
2、集中献血时间及地点:7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在东部新城办公区启动无偿献血活动。除东部办公区的单位统一安排外,其余单位请自行与省献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临洲:83836666、13609533746,陈晓晓:13763872030),预约献血人数在30人以下的,由单位派车或省血液中心派车,统一组织献血者到市区献血点或省血液中心献血;预约献血人数在30人以上的,由省血液中心安排献血车上门开展献血服务。
3、活动情况汇总: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无偿献血活动情况(人数、献血量、感人事迹等)报送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及传真:83354450,邮箱:fzszjgwmb@163.com。
四、宣传报道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应及时宣传无偿献血典型,展示市直机关党员、团员青年奉献爱心、支持公益的良好形象,新闻媒体也将结合各单位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情况进行系列报道。
附件:“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安排表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附件
“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安排表
        时间      
  地点    单位
 
7月1日(星期三)9:00
7月1日(星期三)9:30
7月1日(星期三)10:00
7月1日(星期三)10:30
东部新城办公区
卫计委
发改委
人社局
财政局
国土局
环保局
 
统计局
调查队
发研中心
国资委
旅游局
贸促会
党史室
        时间      
  地点    单位
 
7月2日(星期四)9:00
7月2日(星期四)9:30
7月2日(星期四)10:00
7月2日(星期四)10:30
东部新城办公区
教育局
审计局
商务局
社科联
社科院
粮食局
体育局
讲师团
市编办
方志委
科技局
市科协
市台办
金融办
投资促进局
市经委
城镇联社
安监局
外侨办
市文联
        时间      
  地点    单位
 
7月3日(星期五)9:00
7月3日(星期五)9:30
7月3日(星期五)10:00
7月3日(星期五)10:30
东部新城办公区
农业局
水利局
海渔局
林业局
民政局
园林局
城管委
司法局
房管局
药监局
城乡建委
文新广局
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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