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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工作的通知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工作的通知.doc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榕委办发电〔2015〕108号)和有关部署要求,现将市直机关开展学习宣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市直机关专场宣讲报告会
    11月23日,由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魏克良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做专场报告。
    二、开展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学习宣讲活动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会文件、精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主要文件汇总在《学习文选》2015年第12期,要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读通弄懂文件精神,领悟全会精髓要义,为深入学习打下扎实基础。
    2.举办各种形式的宣讲活动。以各部门(单位)党员主要领导为主带头宣讲,也可以由机关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或本单位政治素质强、政策理论水平高的同志开展宣讲,宣讲内容以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为重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在“十三五”规则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解读,力求把全会精神讲全、讲准、讲透。
    各单位如需要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宣讲,可向市委宣讲团联系安排宣讲,联系人:叶芸(83222260、13609553736)、林梅(83941083、15980296039)。
    三、组织观看全会精神解读电教片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购置了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电教片《展望“十三五”规划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有八讲,需要借阅的党组织请到工委宣传部借阅组织观看。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在2016年1月前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全覆盖的宣讲。
    2.要及时总结经验,汇总宣讲情况(见附表),于2016年2月5日前将汇总表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3.要做好宣讲工作信息宣传报道,要将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的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等留存备查。
    附件:市直机关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情况汇总表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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