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无偿献血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是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行动。在建党96周年之际,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与市卫计委、福建省献血工作办公室联合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市直机关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光荣而神圣的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关爱社会、关爱他人,为党旗增光添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党旗添光彩”
二、参加对象
市直单位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的干部职工。多次献血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三、活动安排
无偿献血活动在市直机关各单位中普遍持续深入开展,全年进行。“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集中在7-9月开展。
(一)7月4日(星期二)-7日(星期五),在东部办公区2号楼正门前广场,组织驻东部办公区单位干部职工参加2017年度“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详见安排表)。
(二)除驻东部办公区的单位统一安排外,其他各单位请自行与省献血工作办公室联系开展无偿献血活动。预约献血人数在30人以下的,由单位统一组织献血者到市区献血点或省血液中心献血;预约献血人数在30人以上的,由省血液中心安排献血车上门开展献血服务(预约回执表见附件2)。
省献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3836666
联系人:程娟 15959102158
四、几点要求
1.广泛动员组织。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科学表明,每次献血200-400毫升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10%,间隔半年以上献一次血,不但无损健康,相反还可以刺激人体的造血功能,促进血细胞的新陈代谢,对身体有利无害。坚持长期科学献血,不但可以减少心脑血管的疾病,而且还可以降低癌症的发生率。无偿献血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大力宣传,认真做好动员工作,争取报名献血的干部职工人数达到单位总人数的20%以上;成功献血人次达到单位总人数的10%以上(含单位干部职工平时到市区街头献血点献血人次)。
2.及时反馈情况。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无偿献血活动情况(人数、献血量、感人事迹等)报送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及传真:83354450,邮箱:fzszjgwmb@163.com。
3.加强宣传报道。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应及时宣传无偿献血典型,展示市直机关党员、团员青年奉献爱心、支持公益的良好形象,新闻媒体也将结合各单位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情况进行系列报道。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