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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双拥杯” 游泳比赛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机关工会、各驻榕部队政治部(处):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2周年,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共同营造浓厚双拥共建氛围,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福州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将联合举办福州市直机关第七届运动会游泳比赛暨第二十五届“双拥杯” 游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福州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八一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61716部队游泳馆

三、比赛项目

(一)4×100米团体混合接力(蛙泳、自由泳)

(二)男子组:甲组100米自由泳、乙组100米蛙泳

(三)女子组:甲组100米自由泳、乙组100米蛙泳

如项目报名人数不满5人(队),则取消该项目。赛事组委会在赛前两天通知参赛运动员,更改参赛项目。

四、 参赛对象

(一)驻榕部队、武警部队在役官兵;市直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有资格参加比赛。

(二)各驻榕部队、武警部队、市直各单位单独组队参加比赛。各代表队设领队1人,参赛队员可兼任领队。

(三)各代表队不允许外借人员参赛,严禁在参赛人员身份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作为问题线索通报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五、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4x100米团体混合接力限报1队;团体混合接力出场顺序:第一棒女子蛙泳、第二棒男子蛙泳、第三棒女子自由泳、第四棒男子自由泳。

(二)各单位个人项目每项限报2名;每人限报一项,报接力的不能同时报个人项目。

(三)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并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各参赛队所在单位负责。

(四)个人组年龄规定:

1、甲组:男、女运动员40岁(含40岁)以上1979年8月1日前出生的。

2、乙组:男、女运动员40岁(不含40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的。

(五)在报名时须填写身份证号码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参赛检录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比赛规则》。

(二)视报名人数确定赛制。

七、录取名次

    根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按参赛团体和个人的数量确定获奖名次,并给予相应奖励。

(一)4x100米团体混合接力、男、女各单项比赛拟分别录取前8名.

(二)团体拟设前8名奖项,不另行组织比赛,以男、女各单项比赛获奖名次,以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各单项得分的总和决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等分相等,按获得各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接力项目不计入团体积分。

八、报名工作

(一)各驻榕部队政治部(处)、机关工会做好参赛组织工作,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组织参赛队员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于7月5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机关工会邮箱1461107133@qq.com)。

(二)驻榕部队报名工作由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联系人:杨飞, 联系方式:15059172895。

(三)各机关单位报名工作由市直机关工会工委负责,联系人:小庄 ,联系方式:83361662。

附件1:2019年福州市直机关游泳比赛报名表

附件2: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福州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第二十五届“双拥杯”游泳比赛通知.doc

           附件1 双拥杯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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