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生态文明,事关千家万户,彰显城市文明水平。近期,市委、市政府对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王宁在会上强调:“市直机关要在垃圾分类方面走前头、作表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志愿者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同时充分发挥市直机关走在前、带好头、作表率作用,积极主动投身到共建社区、居住社区垃圾分类劝导活动中,引领新时尚,展现新风采。
一、广泛宣传,推行垃圾分类理念。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党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市领导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提高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主题文明传播活动,并利用LED显示屏、单位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广泛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科普工作,定期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培训,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和技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示范先行,积极践行垃圾分类。广大党员志愿者要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标杆形象,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了解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带头自觉遵守垃圾分类制度、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在带头践行的同时,宣传带动亲友和周边群众理解、支持垃圾分类工作,共同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常识,使绿色环保变成全民共识,真正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行为习惯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三、引领带动,投身垃圾分类志愿行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当一天垃圾分类劝导员”志愿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并及时登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参与垃圾分类的志愿者录入时长,为各类评优评先提供参考依据。广大党员志愿者要积极参加“当一天垃圾分类劝导员”活动,主动投身本单位和共建社区、居住社区的垃圾分类推行、劝导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广大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助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并常态化、长效化推进。
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劝导活动情况的图文信息于每周星期四上午报送工委宣传部(邮箱:fzszjgwmb@163.com)。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