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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11年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

    2月25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召开2011年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对市直机关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聪在会上作动员讲话,要求市直各单位一要明确任务,瞄准目标,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再加压、要求上再加码、措施上再落实,充分利用各种场合、畅通各种渠道,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思想先行、认识先行、行动先行,以自身的文明言行,示范并带动身边的家属、亲朋好友、市民支持创建、投身创建、服务创建,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二要突出重点,狠抓弱点,全面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水平和效果。认真对照检查,着力抓好四件事,推进整改薄弱环节:即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设优良环境;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重要载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为重要补充,拓宽机关创建渠道;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福州市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按时保质完成创建任务。三要积极行动,全员投入,认真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直机关各项指标任务。切实做到“5个着眼”:即要着眼于加强市直机关与驻区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不断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要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公民道德建设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促进诚信福州、和谐福州建设;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提高素质;要着眼于美化环境,营造一个舒适愉悦的工作生活环境;要着眼于解决好干部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四要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走前头、做表率。做到坚持标准,切实落实市直机关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在文明创建中的指导作用;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市直机关在参与创建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三”:即学习“三份文件”,认真学习《福州市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概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福州市任务分解表(2011版)》和市委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把握创建要求,推进落实创建任务;做到“三个带头”,即要带头做创建的责任人,带头做创建的参与者,带头做创建的宣传员;落实“三个到位”,即领导与长效机制到位,巩固与创新到位,考核与管理到位;做好“三项工作”,即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社区共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共建文明社区活动;组建壮大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工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拟定2011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计划,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文明城市创建;配合全市迎检工作安排,开展“万名干部进社区、进家庭”大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带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同时市直机关工委将联合市委组织部在市直机关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活动,深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杨凡应邀到会,并作指导讲话。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市直各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市直各单位分管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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