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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提出从三个方面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公安工作中心,坚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任务与促进公安工作协调发展相结合,扎实抓好机关党建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努力用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发展成效来检验基层党建成果。二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机关作风评议活动,认真听取基层、企业和群众对机关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意见,通过社会评议,加强监督,促进机关作风大转变、工作效率大提速。三是加强对局直单位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检查监督,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积极创建市直机关第六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树立创建“党建先进单位”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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