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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直文明〔2012〕2号
  
市直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2012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以“文明福州持续文明”为创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部署开展创建福州市直机关第八届文明单位为载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力建设和谐文化,大力培育文明风尚,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为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强化学习,夯实基础,深化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1、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要把理论武装工作放在首位,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迎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专家辅导、集中研讨、座谈交流、汇编学习材料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大会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市委的重要会议精神,真正使中央、省委、市委重要精神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推动有效履职。
2、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市直机关“读书月”活动,继续举办“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系列讲座,充实完善市直机关理论学习师资库、电教片库,拓宽理论学习宣传阵地建设。在抓好市直机关理论学习联系点的基础上,以品牌建设为抓手,遴选建立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推广宣传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培训,通过开展读书报告会、交流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学习经常化、普遍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学习经济、政治、法律、历史、科技等知识,加强“六五普法”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法律进机关”,使干部队伍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学习,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一系列战略思想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为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弘扬精神,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素质
4、煅造机关精神,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党员干部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深化“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和“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城市精神教育,重点抓好本机关、本单位精神的培育、提炼,组织开展本单位精神的讨论活动,总结提炼和践行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色、单位特点的机关精神。
5、弘扬雷锋精神,扎实推进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在市直各单位建设市直机关《道德讲坛》,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持续推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积极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开展以“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巩固和谐的思想基础。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把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成果转化为道德素质和行为规范。
6、培育文明新风,深入开展“迎城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迎接第八届城运会为契机,以开展学习第九套广播体操、二十四式太极拳等为抓手,大力开展“迎城运”全民健身运动,鼓励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强身健体的各类体育运动,增强体质,增进团结,娱乐身心,凝心聚力。以《福州市民文明公约》、《福州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等为基本教材,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着力抓好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组织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参与中树立“文明福州持续文明”的良好形象。继续深化开展“做一个文明有礼的福州人”、“公共文明好习惯”、“洁我家园、共创文明”等主题实践活动,在市直机关大力倡导文明之风,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
三、创新主题,丰富内涵,不断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文化建设
7、着力深化机关和谐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要求,立足服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发挥机关干部职工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充分利用纪念建党91周年、纪念建国63周年等节庆日、重大社会活动契机,发挥党组织与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教唱、学唱、传唱爱国歌曲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积极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氛围。
8、持续开展机关廉政文化活动。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努力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积极组织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廉政征文活动,并广泛运用公益短信、书画展览和廉政文化墙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水平。要关口前移,认真做好重点项目、重要岗位和重大节日的廉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荣、贪耻”的荣辱观念,推进形成“风正气顺、人和业兴”工作环境。
9、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突出“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以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为重点,在丰富节日内涵、推动闽台交流、挖掘民俗文化、凝聚民族情感等方面下功夫,精心设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日民俗和文化娱乐活动,进一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四、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0、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立足加大宣传,广泛发动,加大市直各单位参与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力度,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开展“三结对三服务”、“万名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家庭”、“送温暖、献爱心”、“争当文明福州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为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继续联合开展省市机关单位共建活动,坚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11、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为主题,以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把廉洁高效作为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创建规划,部署开展新一届(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处室、共产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基层创建活动,把创建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大调研、大下访、大服务活动,推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积极推动“平安机关(单位)”建设,创建节约型机关,加强民主法制、国防等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维稳、法制、平安意识以及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的自觉性。
12、持续共建共创文明和谐社区。继续落实市文明委提出的共建共创文明社区的任务,深化“万名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家庭”志愿服务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大力推进,积极发挥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家庭,深入群众“接地气”,多做察民情、知民意、暖民心的工作,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水平,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13、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持续推进“海西建设我先行”、“创三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纪念“中国青年志愿者日”和“国际志愿者日”等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单位与贫困家庭结对帮扶,深化开展送温暖工程、扶贫助残、帮扶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交通劝导、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普及文明风尚、整治公共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走前头,作表率。同时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各自优势,大力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深入持续开展。每个干部职工每年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48个小时。
五、健全机制,加强领导,进一步提升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14、回顾总结,巩固成果。要认真回顾和总结上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持续好的思路、好的举措,把社会广泛认同、群众普遍接受、与构建和谐机关理念相吻合、实践证明可行的成功经验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要围绕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15、健全机制,加强管理。要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文明办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各项制度,健全活动档案,切实加强文明单位日常管理,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的内容。创建活动、思想道德、社区共建、省市共建、志愿服务、信息报送等工作将列入文明单位考评的重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文明创建动态和经验,积极向市直机关文明办、《福建精神文明建设》内刊、《文明风》网站等报送创建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不断推进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新台阶。
16、有效履职,服务发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要紧紧立足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努力做到创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从切实治理慵、懒、散入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能力,在“敢为”上动真格,在“能为”上下功夫,在“有为”上见实效,努力建设高效率的服务型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促进有效履职,服务发展。
          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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