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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十佳举措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

去年10月以来,省直机关广泛开展“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推广典型,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省直机关工委决定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外宣办、省效能办、人民日报社福建分社、新华社福建分社、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等单位面向省直各单位开展“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十佳举措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数量

内容:在开展“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中制定的最佳措施,包括改进服务质量、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服务重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文明公正执法、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成效。

数量:每个厅局限报两项举措(包括直属单位)。

二、征集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的省直各厅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各单位上报的举措进行初选,入围的30项举措将公布在《东南网》、《人民网福建频道》、《新华网福建频道》、《福建新闻网》、《福建机关党建网》上,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议、工委审定等形式,评出省直机关“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十佳举措,并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

四、几点要求

1.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征集内容,推荐打造优质软环境的最佳举措。

2.认真总结,择优申报。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10日止。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经验做法,认真筛选,择优上报,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在申报时间内传真至87855256。在上报申报表的同时,根据提供的模板(见附件2),制作申报网页(WORD格式),将网页电子版发至邮箱:75491482@qq.com

3.严格核实,及时上报。此次十佳举措征集活动范围广、要求高,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举措进行了解、核实,确保申报的举措和事例的真实性,经厅局党组(党委)同意后,由厅局机关党委统一按要求及时上报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联系人:洪扎生,联系电话:87829013。

附件:1.省直机关“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境

作表率”活动十佳举措申报表

2.省直机关“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

境作表率”活动十佳举措网页设计模板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2012年2月26日


附件1

 

省直机关“学厦航、学先进,

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 活动十佳举措申报表

申报厅局:(加盖厅局党组(党委)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举措名称

 

(限600字内)

举措说明:

主要成效:

典型事例:


附件2

省直机关“学厦航、学先进,

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

十佳举措页面设计模板

 

Xxx(单位)“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xxx(举措名称)举措

 

举措说明:

主要成效:

典型事例:

 

附五张图片及说明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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