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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创建机关党建品牌活动开展以来,市直各机关党组织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将品牌理念融入机关党建工作,在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模式,形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为进一步推动品牌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党建品牌的影响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优秀党建品牌”评选。机关党建品牌凝聚着先进的理念、开拓的思路、成功的做法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代表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先进性、创新性、规律性和指导性。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要立足单位党建工作实际,突出单位党建工作特点,提炼塑造单位机关党建品牌独特形象,确保党建品牌出特色、出亮点、出经验、出成效。工委将开展“优秀党建品牌”评选,申报单位要填报《福州市直优秀党建品牌申报表》(见附件)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第一批“优秀党建品牌”于1 月12日前申报完成,第二批于10月30日前申报完成。工委将组织专人进行评选,并对“优秀党建品牌”进行授牌表彰。
    2、抓好机关党建品牌规划。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育和发展机关党建品牌,不断完善品牌的深刻内涵。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搞好统筹安排,既要对创建机关党建品牌工作做出全面的规划和部署,使之成为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任务和奋斗目标;又要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把规划中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并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完善党建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把党建品牌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完善党建品牌创建机制、创建内容、创建载体和创建措施,把品牌创建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加大对党建品牌的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开栏、宣传栏、简报等阵地,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党建品牌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切实扩大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3、注重机关党建品牌创新。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科学判断和分析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善于顺时而进,开拓进取。按照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服务管理创新总体要求,在党建品牌建设中不断注入创新元素,不断推陈出新,使创新成为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取得新突破的不竭源泉。要注重突出党建品牌的个性化、差异化,避免雷同,要把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与市直机关“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大调研、大创新”有机结合,使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成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
    附件:《福州市直“优秀党建品牌”申报表》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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