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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党工委办公室,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中国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今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自下而上集中进行换届,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这是党的建设和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是实现换届目标的关键举措,是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有事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且人公信度的重要检验。2010年12月,中央纪委、中内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了部署。最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有通知》(组厅字〔2010〕49号),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匡正换届工作风气提出具体要求。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发、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中央组织部的部署要求,将《通知》及时印送给本地本单位省管领导干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送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同时组织各级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将《通知》函送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并填写回执案回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回执时也可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在下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将《通知》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要求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各地在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存在和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细化纪律要求,严加防范,重点整治。
要把纪律学习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省委组织部近期将把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汇编的部分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材料寄送至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将警示材料与《通知》一并印发给有关人员。
    二、认真开展换届工作督查。换届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认真整改。同时结合巡视工作,对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实现监督关中前移。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纪委派出督查组,对各地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设区市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纪委向各设区市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
    三、突出抓好换届关键环节的监督。一要抓住民主推荐环节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着重了解掌握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情况,以及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或委托当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结论。问卷调查结果向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送派出考察组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汇总分析。二要抓住考察对象公示环节对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进行监督。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三要抓住换届会议选举环节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在给党代会体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会议通知时,要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请他们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结束前收回。设区市的换届风气测评表,由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派出的督导组负责顺收统计。
    四、严格执行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对换届中职务变动的市县党委书记,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要把检查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不予提拔使用。拟提拔使用市委书记书记的离任检查,由省委组织部配合中央组织部派出的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平职交流的市委书记离任检查,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拟提拔使用县(市、区)委书记的离任检查,由省委组织部结合考察工作进行;平职交流、退休的县(市、区)委书记的离任检查,由省委组织部或委托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完善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要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省委组织部对接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将实行立项督查,有关设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在15日内报送查核结果;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和查处情况,省委组织部将定期向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通报。
    六、做好严肃换届纪律信息沟通工作。各设区市纪委、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局面材料并填写统计表,报送省委组织部。
    七、积极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要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强化严肃换届纪律责任。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在严肃换届纪律上坚持重要问题工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对换届中出现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纪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按照“5个一律”的要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干部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各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责任制,既抓好本级严肃换届纪律各项措施的实施,又加强对下级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要加强考核,把换届风气列为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内容,作为考核各地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和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按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要切实通过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努力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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