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文选

关于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在换届中加强党性党纪教育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011年4月14曰,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在中组部《组工信息》第65期(总第3685期)刊载我省换届工作情况的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福建组织部提出把换届作为培养党员干部良好党性素养的有利契机很好,希望把换届中的党性党纪教育抓实”。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更是极大的鞭策。为认真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换届中党性党纪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李源潮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上来
    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规党纪,是对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德的具体体现,尤其是换届期间,党性强不强更容易表现出来。集中换届,将涉及领导干部调整变动,容易带来干部的思想波动;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班子调整配备和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形成,都十分关注;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直接组织实施换届工作,面临着党性党纪的现实考验。加强党性党纪教育,是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平稳推进干部队伍新老交替、顺利实现换届目标的关键举措,也是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性素养的客观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充分认识李源潮同志重要批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批示的思想内涵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加强党性党纪教育的要求落实到换届工作全过程、体现到各个环节,努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以市县乡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纪教育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把换届作为培养党员干部良好党性素养的有利契机,着力培养严守纪律的风气、民主务实的风气、奋发向上的风气,确保“形成一个好报告”、“选出一个好班子”,为加快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是当前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实际提高党性修养的重点内容。各级党委要在换届中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正确看待个人利益,正确看待个人得失,正确把握利益关系,做到“进”者奋发有为、“退”者心情愉快、“留”者意志不衰、“转”者迎接挑战。
    二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干部是换届的参与者,能否在换届中忠诚履职,考验着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各级党委要在换届中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换届工作,切实履行权利和义务,凭公心推荐干部,重实绩评价干部,认真审议党代会报告,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要围绕发展抓换届,引导党员干部把参与换届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工作成效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检验,做到换届和其他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组织部门要公道正派。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公道正派,是组织部门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干部工作风清气正的源头保证。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在换届中加强党性党纪教育,把坚持公道正派作为组织部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核心要求,引导组工干部坚持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人,用民主、公开、竟争、择优的改革办法选人,以五湖四海、唯贤是举的宽广胸怀选人,全面准确地识别干部,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科学合理地使用干部,保证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三、加大督查力度,促进良好党性素养的养成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李源潮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在换届中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釆取有力措施加强督查指导,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形成良好的党性党纪。
    一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要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运用“比学赶超、建设海西”实践载体,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性党纪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党的各项政策法规,特别是中央和省委有关换届文件、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党纪观念,增强坚持党性、严守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结合换届,深化“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党性党纪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进行谈心谈话,早提醒、早疏导,防患未然。
    三要强化党性党纪考察。要在换届考察中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性党纪方面的考核,把抓党性党纪教育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党性修养作为考察评价干部德的重要内容、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既要注意考察干部党性党纪的一贯表现,又要突出在换届等特定时期考验干部党性党纪的实际表现,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党性原则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优秀干部,进一步形成正确用人导向。
    四要抓好督促检查落实。要把加强党性党纪方面的监督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建立换届工作联系点和换届风气监督联络员制度,加强跟踪督查。要把党性党纪教育作为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和换届风气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民主推荐、公示、考察、选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项督查,建立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形成良好的党性党纪。
    五要注重典型宣传引寻。要及时总结推广换届中加强党性党纪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坚持党性、严守党纪的先进典型给予宣传、表扬,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做讲党性、守纪律的表率。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以近年来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筑牢党性党纪的思想防线。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请及时报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5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