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是“有福之州”。
福州之“福”,体现在自然之“福”——这里临江滨海、山清水秀、资源丰富、物产丰饶;
福州之“福”,体现在人文之“福”——这是一座拥有2200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素有“海滨邹鲁”的美誉,培养出林则徐、沈葆桢、严复、冰心等一大批杰出人物,并形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
福州之“福”,体现在宜居之“福”——这是全国最“绿”和空气质量最好的省会中心城市之一,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在中国环境规划院公布的环境宜居城市监测评价结果中福州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的榜首;
福州之“福”,更体现在民生之“福”——随着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今年刚刚发布的《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报告》中,福州的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名列十佳。福州是有福之州,工作生活在福州之人是有福之人,难怪福州人常说,“七溜八溜,不离福州”。
“有福之州”汇聚了这么多的“福气”,每个福州人都应该倍加珍惜,悉心呵护。不仅身在“福”中要知“福”,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责任、也有义务各尽所能,关心、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将“有福之州”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幸福。
当然,目前福州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是发展中的问题,每一个福州人都应抱着积极、善意的态度来看待和评判。一味恶意指责和挑刺,不努力参与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不仅于事无补,也不是关心福州、热爱福州的体现。只有每个福州人都以强烈的主人翁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为提升福州形象作奉献,积极投身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去,才真正有利于助力榕城之“幸”、福州之“福”。
“有福之州”是我们的共同家园,每一个热爱福州的人,都应视福州的发展进步为己任。能力有高低,奉献无大小,让我们携起手来,满怀热爱福州之情,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家园添砖加瓦,为“有福之州”增福添福!
(来源:2013年8月2日《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