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召开工委委员(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对工委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部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工委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谋划部署、抓住学习重点、强化警示教育、注重学用结合,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着力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成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运用党纪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更好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要突出政治引领,坚定走好“第一方阵”。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久久为功,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上巩固深化,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持续跟进学得更深、融会贯通悟得更透,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坚持把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与深化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相结合,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要突出正风肃纪,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切实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之中。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学习培训,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
要突出改革创新,激励党员干部实干担当。要结合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教育各项工作,增强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改革精神、改革思维,大力传承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关于机关党建“新、活、实”重要理念,紧紧围绕深化拓展“三争三领”行动、开展“项目攻坚突破年”专项行动等市委中心工作,坚持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深化优秀党建项目“亮晒比学”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