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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市民、机关带头”系列活动的报告

 市直机关文明办:
根据榕直文明〔2014〕4号文件精神,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委根据局党组的部署,切实开展相关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迎接青运会,文明我先行”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结合创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展开一次文明礼仪专题讨论会,给每个干部职工下发社会礼仪、职业礼仪、生活礼仪规范,通过开展自学以及向身边人学习的方式逐步树立干部职工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干文明事的良好形象。二是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加强工作人员服务老干部方面的礼貌用语建设,积极向老干部宣传文明礼仪,以老干部群体为媒介扩大文明礼仪宣传渠道。
二、开展“守交规,我垂范”活动
一是要求机关各处室及基层单位组织一次学习交规的活动,引领干部职工形成遵守交规、不闯红灯、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二是在5月组织机关志愿服务队的成员在五一路古田路口至群众路口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对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秩序维护和不文明行为开展劝导工作。
三、推动“文明餐桌行动”活动
一是下发关于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倡议书,号召机关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福州市文明餐桌公约》、带头宣传“文明餐桌行动”,并对自己身边的人进行宣传教育,努力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LED电子屏幕播放文明餐桌活动宣传用语,向老干部传递文明用餐新观念。
四、开展“机关带头禁烟控烟”活动
一是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号召领导干部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并主动引领身边的人形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良好习惯。二是在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对外开放的活动场所张贴禁烟标识。
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对于提升机关干部职工自身道德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今后,我局将不定期进行此类活动教育,形成长久有效的机制。
中共福州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委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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