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明平安建设

福州市直机关开展“文明市民,机关带头”系列活动情况

 为了进一步发挥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带头带动作用,提高机关干部整体文明素质,推动“文明福州持续文明”,根据《福州市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榕文明委〔2014〕2号)文件精神及2014年福州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于4月4日下发通知,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文明市民,机关带头”文明礼仪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一、深入动员,精心部署,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各单位高度重视,纷纷成立“文明市民,机关带头”文明礼仪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文明市民,机关带头”系列活动的方案和措施,综合协调、积极推进活动的深入、有序开展。各单位以召开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集中学习文件、发放倡议书以及开展签名活动、专题讲座、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同时还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道德讲堂”以及宣传栏、内部局域网、LED屏、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媒介广泛宣传,如福州人民广播电台在电视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大屏幕播放“文明餐桌”公益宣传片,还制作餐桌文明公益广告,在四个频道重要时段滚动播出,大力宣传福州市文明餐桌公约、文明餐桌宣传口号等。以生动活泼、直观易懂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扩大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使系列活动深入人心。
 
二、创新载体,广泛宣传,积极推进活动开展
 
1、汇编文明礼仪知识,为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奠定基础。
 
市直机关工委利用市直机关党员《学习文选》等载体,将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知识纳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先后编发“精神文明建设专刊”一期(《学习文选》第5期),“福州市直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礼仪、诚信教育暨创建文明城市基本知识专辑”一期(《学习文选》第6期)等学习材料,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将“福州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创建文明城市知识竞答题”上传福州机关党建网,供各单位开展知识竞答活动,推动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了解创建常识,扩大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市地税局也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编写税务人员文明礼仪手册,供广大税务干部学习使用。
 
2、联系机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迎接青运会,文明我先行”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州市民文明公约》、《福州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和工委编印的《学习文选》第5、6期,重点突出社会礼仪、职业礼仪、生活礼仪3个方面内容,通过宣传专栏、局域网、学习园地、简报以及开展专题讲座、讨论交流、演讲竞赛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市商贸局邀请孔子第75代嫡孙、福州文儒书院院长,福州市孔子学会秘书长,福州市道德讲堂讲师团团长孔海钦教授作了题为"有福之州因我而美丽”辅导讲座;福州人民广播电台邀请闽江学院纪智媛教授进行社会礼仪、职业礼仪、生活礼仪为主题的专题讲座。紧密结合机关干部职工本职工作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市检察院在机关案件管理中心、举报中心等窗口部门开展了文明用语、文明礼仪、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市公务员局行政服务窗口坚持落实优质服务“六规范”活动,把服务规范具体融入到每一件业务受理中去;市机关局广泛开展“绿色节能,文明你我”宣传教育活动;市工商局开展“微笑之星”评选活动、开通“12315工商百事通”平台,深化工商窗口事务“预约服务制”;市国税局以纳税服务大厅为重点,突出抓好窗口人员文明用语、文明礼仪、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推出了30多项便民惠企措施,深受纳税人、社会各部门的认可和好评;市质监局推广文明用语,在一楼大厅LED显示屏上每天挂出一条“管理箴言”和一条“文明礼仪宣传标语”,推行“优质服务五好承诺”;市侨联委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使用文明用语、存在不文明行为和现象的处(室)及个人进行通报。
 
3、强化文明交通意识,深入开展“守交规,我垂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把强化文明交通意识渗透到日常的宣传教育中,引导干部职工带头学习、知晓、宣传交通文明礼仪,支持、参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拥护者和践行者,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仅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还要宣传带动家人、亲友和周边群众理解、支持交通整治工作,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市机关局发挥车管处、机关车队的工作职能,在加强安全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行车文明教育,要求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做到“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市老干局、市文新局组织学习交规,引领干部职工形成遵守交规、不闯红灯、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市文新局主动与仓前派出所联系,到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并于“5.18”、“6.18”组织志愿者306人次对闯红灯、乱窜马路等现象,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市老干局在5月组织志愿者在五一路古田路口至群众路口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不文明行为开展劝导工作;市广电局组织10多人次党员志愿者到就近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市房屋登记中心在7月组织各支部党员志愿者在本单位大院门口、福屿社区交通路口,维护交通秩序,开展“文明交通督导”活动;福州人民广播电台于6月23日,组织广播、电视主持人及学雷锋志愿者组成40多人的“文明出行,有序通行”劝导小组,在交通高峰期和主要繁华路段,用引导等方式,倡导市民文明、有序的通行。
 
4、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继续推动“文明餐桌行动”活动
 
各单位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以“不剩菜、不剩饭”为重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常态化宣传“提倡节俭、反对浪费”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自觉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教育倡导机关党员干部做到“三个带头”,完善“餐桌文明行动”制度建设。加强食堂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机制,鼓励节约、整治浪费,使“俭以养德、俭以养身”理念转变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市机关局完善机关食堂“餐桌文明行动”制度建设,指导东部办公区食堂制作餐桌文明宣传牌,张贴餐桌文明宣传标语,宣传餐桌文明知识,同时向各入驻单位发出号召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倡导节约用餐行为;市房屋登记中心从5月起,每月组织党员志愿者对本单位食堂用餐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市旅游局加强对A级景区内部食堂、餐厅以及星级饭店监督检查,并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机制,鼓励节约、整治浪费。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开展“机关带头禁烟控烟”活动
 
各单位能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利用大小会议,强调吸烟的危害性,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禁烟控烟是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机关干部职工的应有行为。发挥宣传栏、电子屏、局域网、橱窗的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教育机关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通知》精神,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同时积极做好吸烟人员的思想工作,动员引导吸烟干部职工控烟和戒烟。并在办公大楼会议室、楼道、食堂等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志,努力在机关形成禁烟控烟良好氛围,维护机关文明形象。市民政局统一购买100张禁烟标志分发到机关、基层各单位,并在公共场所上张贴。市房屋登记中心统一在禁烟公共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识,并在办事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在机关形成禁烟控烟良好氛围,维护单位文明形象。市科协开展 “创建无烟单位”,大力倡导文明之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争做文明礼仪的弘扬者和实践者,树立机关党员干部文明形象。
 
三、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推动“争当文明市民”
 
各单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共建社区、党员居住地社区和交通路口,积极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市广电局组织30多人次党员志愿者到共建社区-浦东社区进行文明劝导、打扫卫生等;结合场馆整治,先后多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200多人次,到辖区14家影院开展文明劝导、督查,促进影院文明管理落实到位;福州人民广播电台组织干部职工在市区主要路口、重要地段设立宣传服务台,发放宣传材料等“文明风尚志愿服务”活动;市统计局多次组织干部到结对村、共建社区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文明餐桌行动”、“守交规,我垂范”、“禁烟控烟”等宣传,参与、推动“争当文明市民”活动,树立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