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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直机关星级志愿者评定办法(试行)

     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在市直机关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争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根据《福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和《福州市星级志愿者评定办法(试行)》,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福州市直机关星级志愿者评定办法(试行)》。
    一、星级设置
    志愿者按照志愿服务时长评定星级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15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可分别申请评定为一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星级评定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 五星级志愿者:由市委文明办从市直机关文明办、团市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报送的申请推荐名单中,遴选候选名单报送省委文明办申请评定。
    2. 四星级志愿者:由市委文明办负责评定,申请推荐名单由市直机关文明办、团市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择优报送。
    3. 三星级志愿者:由市直机关文明办负责评定,申请推荐名单由各单位文明办择优报送。
    4. 二星级、一星级志愿者:由各单位文明办负责评定。
    二、时长认定
    志愿者服务时长以“志愿云”系统(或“志愿中国”等省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为准。志愿服务时长实行累加制度,时长统计时间原则上截止至评定前一个月。
    三、评定周期
    星级志愿者每半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原则上为每年1月份和7月份,具体评定时间另行下文通知。
    四、申请条件
    1. 截止申请评定当月,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福州”(简称“志愿云”系统,网址:http://fz.fjvs.org/)(或“志愿中国”等省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注册满半年以上;
    2.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服务质量良好,在“志愿云”系统(或“志愿中国”等省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达到相应星级的规定时长。
    五、评定程序
    1. 自愿申请。有意参评的志愿者请自行登录“志愿云”或“志愿中国”系统查询本人志愿服务时长,并根据服务时长自愿决定是否申请评定相对应的星级志愿者。
    2. 申请渠道。申请评定的志愿者须填写申请表【表格样式见附件,可登录“福州机关党建网”(www.fzjgdj.gov.cn)下载】,向所在单位文明办提出申请,参评三星级以上志愿者由所在单位文明办统一向市直机关文明办提出申请。
    3. 资格审核。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由推荐单位文明办对申请评定的志愿者名单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在“志愿云”系统(或“志愿中国”等省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注册的时间是否满半年以上、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是否达到相应的星级评定条件、记录的服务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等。
    4. 名单公示。按照谁评定谁公示的原则,市直机关文明办根据审核结果提出拟评定的三星级志愿者名单,并在福州机关党建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反馈意见。二星级以下志愿者由各单位文明办在本单位公示。
    5. 评定发布。市直机关文明办根据媒体公示情况确定三星级志愿者评定名单,颁发认定证书,并在福州机关党建网发布和宣传推介。二星级以下志愿者的评定发布由各单位文明办负责。
   福州市三星级志愿者评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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