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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四个强化”推进模范机关创建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省会城市排头兵意识,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强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司法力量。

  强化司法机关政治属性,争做对党忠诚的模范。抓牢首要任务。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工作方案,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带头为院机关全体干警作专题宣讲,班子成员带头围绕“责任担当”主题进行研讨交流。同时,通过举办专题网络知识竞赛、组织演讲比赛,党支部学习研讨、党课宣讲、党日活动、读书分享等形式,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热潮,推进新思想学实深化落地落实。强化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全员参加福州市政法干部网络专题培训,党组中心组成员带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带头撰写心得体会。精心组织“两个坚持”教育,扎实开展“六讲六比”教育宣传活动,推深做实“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强党性、明法纪、树新风”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讲政治、强党性、守规矩、知敬畏。推动常态长效。结合实际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出台《福州法院关于落实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下发年度机关理论学习意见,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院机关走深走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并按要求进行“回头看”,切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效。

  强化创先争优典型引领,争做司法为民的模范。抓好支部达标创星。对照标准细则,严格按照自评、考评和综合评定的程序步骤,公平公正的做好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先进带后进,逐步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20年四星级以上党支部占比81.8%。实施先锋引领。评选中院机关首届“文明家庭”,每月评选“红旗集体、红旗手”、每半年评选“党员先锋岗”,提振队伍精气神,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党建引领文明建设,充实创建领导小组,坚持做到“六个更加”,精心打造汇报片、宣传册、案例集等固化展现中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顺利完成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和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总评工作。执法办案提质增效。2020年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3432件,审执结20519件,结案率87.57%,法官人均办案数居全省中院首位。2020年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赞成率为94.52%,同比上升6.22个百分点。中院多个集体、个人受到全国级、省级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强化基层战斗堡垒建设,争做组织过硬的模范。基层组织应设尽设。贯彻《党章》,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中院内设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党员数量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审批设立清算与破产庭党支部等2个新党支部,使机构改革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章,召开党员大会规范完成中院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支部书记培训,全面落实和加强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建阵地建设。红色领航,打造“一厅一廓一角”党建文化格局。突出党性党味,优化升级中院机关一楼大厅文化橱窗,建设红色党建大厅,获评首批“市直机关政治生活馆分馆”。在机关五层走廊以党的光辉历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建成党建文化示范长廊,在院图书馆设立“党员书屋”,并购置配备一批党建书籍。按照“六有”标准,稳步推进支部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工作,1个支部场所获评市直机关第5批“优秀党员活动场所”。逐步推进“智慧党建”。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党员e家”“福州党建超市”、法院局域网等智慧云平台,提高机关党的建设信息化水平,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学习强国”平台实现全员覆盖,定期每月督导通报。与仓山区2个社区签订共驻共建、互联互动共建协议,党员干警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积极认领群众“微心愿”,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推进社区治理。“党员e家”实现党员信息数字化管理、组织关系无纸化接转。

强化廉政建设从严治院,争做廉洁司法的模范。强化政治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加强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中央、省、市各级决策部署在中院落地见效。强化正风肃纪。扎实开展防止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规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等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制度“空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例行勤俭节约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院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组,针对重点环节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检查,强化综合治理。织密制度铁笼。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报结和宣判、送达的规定》,强化对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建立《摇号操作规则(试行)》《采购管理规定》等,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制定《关于建立福州市法院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发现、研判及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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