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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检察院:这是一场有光的“听证+训诫+普法”活动

日前,晋安区检察院举行一场因债务纠纷引发的寻衅滋事案“听证+训诫+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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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过一起追讨合法债务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案件来进行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多次向被害人吴某催讨货款无果,便先后多次到被害人吴某公司所在的建材市场以及居住小区用喷涂油漆、拉横幅、抱孩子一起跳楼等过激方式讨要货款。在检察官邀请民警、社区调解员、值班律师共同开展释法说理下,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并出具了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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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检察官综合全案,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行为系因债务纠纷引起,属事出有因,案发后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谅解,又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所以决定召开拟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不起诉处理的公开听证会。

在接下来的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并充分阐述了法律依据后,人民监督员、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晋安区检察院的拟不起诉意见。综合全案证据和听证会意见,晋安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同时开展普法活动,目的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重新回归社会。

这场“听证+训诫+普法”活动,是开展“映象·晋检”党建品牌创建以来,晋安区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能动履职推动“公开听证+”模式的有力探索,旨在努力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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