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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坚持“四坚持、四突出”推进司法行政模范机关建设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围绕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通过“四坚持、四突出”全面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吹响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

一、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机关“政治过硬”属性

深化主题教育,在政治建设中凝心铸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局领导干部主题教育读书班,开展专题辅导讲座3场,教育培训党员干部261人次,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理论武装,在理论学习中坚定信念。认真落实市委学习贯彻新思想长效机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起来,持续开展理论学习,2023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14场、研讨6次,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并开展学习20场、研讨9次,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新思想学习144场、交流研讨52次。

细化实践活动,在学思践悟中知行合一。运用福州丰富的红色资源禀赋及新思想实践基地,精心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户外研学53场;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各分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46场次,现场研究解决问题15个,收集群众意见诉求28条,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举措5个;深入社区(村居)等基层单位开展新思想宣传宣讲100人次,持续推动“大学习”走深走实,确保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定正确。

二、坚持强基固本,突出机关“战斗堡垒”属性

带好党员队伍,在严管厚爱中压实责任。始终坚持以党建工作统揽全局工作,制定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23年以来研究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18次28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5场。

抓好组织建设,在支部创建中筑牢根基。开展年度党建工作体检,系统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工作完成情况,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下一步整改举措,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开展年度党支部“达标创星”评比工作,5个党支部获评五星级,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获得“第七批市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品牌单位”荣誉称号。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群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机关工会开展换届工作,持续实施在职干部职工温暖工程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疗养15人次;指导工会、妇委会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组织团员到林觉民故居、福州台湾会馆开展研学活动,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增强。

做好人才建设,在党员培养中赋能聚力。以“新时代 馨党建”为主题,提升党员管理教育温度,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态。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激励保障措施,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开展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想干事的内生动力。推进实施“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展经常性学习交流,坚持组织需要、岗位需要和个性需求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青年讲堂”等学习方式,促进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双提升。有针对性地设置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立法等培训内容,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开阔年轻干部视野,增强思辨、洞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作风建设,突出机关“纪律铁军”属性

全面从严治党,在制度建设中夯实责任。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研究修订《市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处室变动和人员调整情况,开展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对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持续加强教育,在警示教育中筑牢防线。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违法违纪和典型案例、邀请专家开展廉政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监督管理党员干部。2023年以来全局共开展廉政谈话597人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3场210人次。

积极自查自纠,在巡察工作中完善自我。认真做好接受市委巡察各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在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人事等方面积极查摆问题,做好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报、转递工作。同时,秉承实事求是原则,针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发力、立整立改,顺利完成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

四、坚持为民服务,突出机关“人民公仆”属性

深化联建共建,在夯实基层中争做先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深化“万名干部下基层”行动,开展市局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社区(村)工作,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市局同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福州办事处签订共建协议,在党建共建、普法宣传、金融公证等方面开展惠民合作。市局党员干部深入共建社区开展“孝老爱亲传美德,拗九甜粥溢广厦”“粽香端午、法进广厦”“孝德传家风、乐心暖夕阳”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与晋安区寿山乡溪下村签订协议认购番薯1.6亩,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系列志愿服务;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加“七彩健步走”普法系列活动。2023年以来,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共建社区(村)、居住地社区等开展近邻党建志愿服务112人次。

维护社会稳定,在化解矛盾中展现作为。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培树医患、海外、海上、园区、楼宇等“系列枫桥”调解品牌,其中“医患枫桥”“道路枫桥”工作创新案例被省司法厅采用推广,2个调委会4名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称号。承接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并启用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四类对象的矫务督察表。全力配合做好省级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升级开发,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在改革创新中提升水平。扎实推进“新时代福州‘148’品牌”三年行动,树培育马尾“彩虹桥”148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品牌、“援满调”“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多元解纷模式,“榕e证”“互联网+公证+N”智慧便民惠企3个项目入选我省首批最具培育价值的便民惠民利民项目;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和异地协作机制,2023年通过“不见面”“零接触”模式处理网络申请件594件,通过智能指派模式为1766位受援人精准指派律师;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推进打造“智慧公证”线上服务平台,通过接入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公证行业与用证部门数据互联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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