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已于11月1日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榕直工委﹝2016﹞115号)。为开展好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市直机关专场宣讲报告会
11月24日,由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陈高英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做专场报告。
二、开展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宣讲活动
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宣讲:
1.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进行宣讲。宣讲团成员名单见附表。
2.各部门(单位)党员主要领导或理论骨干开展宣讲。有需要的单位可到工委宣传部拷贝宣讲提纲及课件。
3.组织观看六中全会精神宣讲视频。需要借阅的党组织可到工委宣传部借阅中央宣讲团报告会视频或《不忘初心 走好新的长征路》电教片(共有八讲)组织观看。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全覆盖的宣讲。
2.要及时总结经验,汇总宣讲情况(见附表),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表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3.要做好宣讲工作信息宣传报道,要将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的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等留存备查。
联系人:林于雁 联系电话/传真:83354450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