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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三星级志愿者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在全社会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争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根据《福州市直机关星级志愿者评定办法(试行)》(榕直文明〔2018〕4号),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三星级志愿者推荐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

1. 已经各单位评定的二星级志愿者。

2. 长期在福州区域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福州”(简称“志愿云”系统,网址:http://fz.fjvs.org/)或“志愿中国”等省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注册时间原则上满半年以上且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600小时以上(福州党建超市志愿服务时长未录入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可合并统计,已录入的不再统计)的志愿者,可申请参加评定。

3.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且知名度较高、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受过有关单位命名表彰的志愿者,应优先考虑。

4. 已经评定过福建省五星级、福州市四星级、福州市直机关三星级志愿者的不再重复参加评定。

二、评定程序

1.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自愿填写《福州市三星级志愿者申请评定表》【表格样式见附件】,向所在单位文明办提出申请。

2. 组织推荐。各单位文明办对所受理的申请评定名单进行汇总初审后,择优向市直机关文明办报送推荐。

3. 审核公示。市直机关文明办将各单位报送的推荐评定名单汇总审核后,在有关媒体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及反馈意见。

4. 评定发证。根据审核和公示情况确定三星级志愿者评定名单,以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发文公布,并颁发三星级志愿者评定证书。

三、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星级志愿者推荐评定工作,确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切实将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情况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1. 要本着“面向基层、突出一线”的原则,择优推荐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志愿者。

2. 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以“志愿云”或“志愿中国”等省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福州党建超市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为推荐依据。一旦发现申请评定的志愿者有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其评定资格。

3. 要本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星级志愿者评定对象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典型性。

四、有关事项

各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将推荐评定名单(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志愿者申请评定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直机关文明办(联系人:陈夏森83760862、13705042041,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3座807室)。

附件:福州市三星级志愿者评定申请表

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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